在 中文 中使用 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 的示例及其翻译为 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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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人权与)(第2005/69号决议)268.
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E/2005/23及E/2005/L.34和Corr.1).
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约翰·鲁格先生.
强调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不论在哪里开展业务,均有责任尊重人权,.
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工作组访问墨西哥的报告(A/HRC/35/32/Add.2).
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工作组的报告-对加纳的访问(A/HRC/26/25/Add.5).
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工作组的报告--对蒙古的访问(A/HRC/23/32/Add.1).
准则提及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在它们的影响范围内应当尊重国际人权。
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工作组的报告-对阿塞拜疆的访问(A/HRC/29/28/Add.1).
土著人民必须协助秘书长特别代表进行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的工作。
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的秘书处特别代表,以及这一问题的工作组;.
(d)使用童工的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应制定并执行一项消除童工的计划。
(c)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应坚持以书面形式详细记录每个工人的工时和工资情况。
然后由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和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工作组主席发言。
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应向工人支付能够保证他们及其家庭适足生活水准的报酬。
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应防止从事任何支持、请求、或鼓动国家或任何其他实体侵犯人权的活动。
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应确立一种明确不容忍这类歧视现象的工作环境。
(b)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不得生产或销售根据国际法被宣布为非法的武器。
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也不得参与明知会导致侵犯人权或违反人道主义法行为的交易。
(c)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在必要时应提供应付紧急情况和事故的措施,包括急救安排。